| | 网站首页 | 文章中心 | 网站地图 | | |
![]() |
![]() |
| 您现在的位置: 公安警察考试 >> 文章中心 >> 招考新闻 >> 文章正文 |
|
|||||
| 关于海关缉私警察职位公务员招录年龄问题的政策解释 | |||||
作者:招警考试… 文章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更新时间:2004-10-25 ![]() |
|||||
|
| |||||
|
各位考生: 根据公安部规定,“相关政策”栏目所列文件中关于人民警察(即海关缉私警察职位)录用的年龄要求,均以正式被录用进入人民警察队伍的时间(即2005年7月)为界限。 特此解释。 二○○四年十月十八日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地图A| 网站地图B| 管理登录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