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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年中国民航空中警察录用考试公告 | |||||
作者:招警考试… 文章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更新时间:2005-10-12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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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建设高素质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(以下简称空警)队伍,确保民航空防安全,根据《中央、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结合空警队伍的实际工作需要和队伍的特殊性,就2006年度空警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报考条件 1、政治条件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符合《民航招收空勤机组人员政审条件》(见附件1)。 2、自然条件:男性,25周岁以下;身高在1.70-1.85米之间;普通高等院校毕业,大学专科(含)以上文化程度; 3、身体条件:符合《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 管理规则》的Ⅳ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条件 (见附件2); 4、体能条件:达到《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体能考评标准》。 二、招考计划和职位 此次计划招考161名空警,均为空警一线实战职位。具体招考信息见《中央、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简章》。 三、招考程序 (一)报名、笔试---按照《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事部关于中央、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》要求进行。 (二)体检、面试及体能测试 将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情况确定体检、面试及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、时间、地点、要求及注意事项,并在指定网站公布。 (三)考察与公示 对面试、体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人事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限为7天。 (四)专业训练与备案 根据对空警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,对拟录用人员要进行为期4个月的专业训练,专业训练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录用备案手续。专业训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。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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